在佛教中,出家修行的男性,被称为僧人。按照佛教戒律,僧人是“不沾荤腥”的。那么,这里的“荤”指的是什么,“腥”又指的是什么呢?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荤”指的是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而“腥”,指的是散发出强烈气味的食物。
可是,在古代,“荤”和“腥”的意思与现代截然不同。
首先来看“荤”。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下令统一各国文字,实行“书同文”政策,由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胡毋敬编撰了一部文字工具书《仓颉篇》。《仓颉篇》对“荤”字的解释如下:“荤,辛菜也。”
东汉时期,著名文字学家许慎编撰了中国第一部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说文解字》,《说文解字》里也有对于“荤”的描述和解释:“荤,臭菜也。”
综合这两部书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荤”字最初的意思,与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没有什么关系,指的是散发出强烈气味的植物。一个非常明显的证据是,“荤”字是草字头,而非月字旁。
接着来看“腥”。
先秦时期出现的儒家经典著作《尚书》中有一篇“酒诰”,提及了“腥”字:“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意思是说,没有明德芳香的祭祀,升闻于上天;只有老百姓的怨气和群臣私自饮酒的腥气,升闻于上。
在《说文解字》,里,则对“腥”字解释如下:“腥,星见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从肉、从星,星亦声。”在这里,“腥”指的是病猪肉中生星星点点不能食用的部分。
在《论语》里,有“君赐腥,必熟而荐之”的描述,意思是国君赐给生肉,一定煮熟了,先给祖宗上供。这里的“腥”,指的是没有煮熟的肉类。
综上而言,古代里的“腥”字,与动物性食物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它是以月字为部首。
随着时间的推移,“荤”字和“腥”字逐渐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经常固定组合的词语“荤腥”,统指动物性食物,即肉食。
唐朝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七绝律诗《斋戒》,开头两句诗便是:“每因斋戒断荤腥,渐觉尘劳染爱轻。”白居易晚年信奉佛教,经常居住在洛阳的香山寺里,自号“香山居士”。信奉佛教就得吃斋,不吃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反而觉得精神抖擞,越活越年轻了。
当然,官至杭州刺史、刑部尚书的高级干部白居易,只是偶尔吃几天斋饭,古代修行的僧人们,可是必须天天吃斋饭,不能吃肉食,这就是“不沾荤腥”。长此以往,必然会由于食物成分比例失调,引发血管硬化、记忆力衰退、骨质疏松、贫血等疾病。在古代,许多僧人都是一幅面黄肌瘦的样子,少有肥头大耳,这就是长期不吃肉食带来的危害。
其实,佛教最初在天竺创立时,并没有规定不吃肉食。那时候,天竺到处都是沙漠,僧人能够获取的食物相当有限。当他们在托钵外行时,是不可能只要素食不要肉食。毕竟,这种挑剔的做法,会加重施舍者的负担。于是,僧人只能是施舍者拿来什么,就吃什么。
不过,对于僧人来说,并非所有的肉食都能大吃特吃。佛教经典《楞严经总论》专门进行了一番解释,说僧人所吃的肉食,必须是“五净肉”。所谓“五净肉”,是指“不见杀、不闻杀声、不为我杀、自死、鸟残”。不见杀是指不是僧人所宰杀的肉,不闻杀声是指不得亲闻他人宰杀的肉,不为我杀是指不因为僧人而宰杀的肉,自死是指芸芸众生自己生命终结的肉,鸟残是指芸芸众生被弱肉强食后剩下来的肉。
佛教从天竺传到中国之初,也没有禁止僧人吃肉的规定。到了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信奉佛教,大力提倡吃素食,不吃肉食,从而在全国形成了僧人“不沾荤腥”的习俗。
目前,盛行于东南亚斯里兰卡、越南、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的南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依然保持着食用三净肉的做法,没有做到“不沾荤腥”。中国五台山、少林寺等地的僧人,保持着“不沾荤腥”的习俗,坚持不饮酒、不食肉。这两种做法,都有自己的道理,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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