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没当面验货是不是要自己负责(网购电脑屏幕开裂 未当面验收索赔难)

  随着网购的普及,收发快递逐渐成了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珠海市民赵先生近日却遇到了一桩烦恼事:网购电脑屏幕,收到货开箱时发现屏幕已开裂损坏。赵先生称,因为快递员直接将货物送到代收点,自己未能当面验收,如今维权陷入困境。

  不过,物流公司对此予以否认。据快递员介绍,将货物送到代收点,是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涉事网店则回应,网络购物按规定需要消费者当面验收,此事中,消费者与物流公司对于是否授权将货物放置在代收点,双方的证据均存在缺失,经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决定退货退款。

  消费者

  代收点收货 2天后开箱发现损坏

  家住珠海的赵先生反映,7月7日,其花费1399元从某网购平台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三星电脑显示屏,因之后几天有事外出,其将送货地址写成了朋友张先生家,委托张先生代收。

  赵先生称,7月8日上午,快递员电话联系送货,当时其朋友告知不在家,说好下午送货上门,不料快递员随后直接将显示屏放置在小区小卖部的代收点,其朋友随后从代收点取回了产品,10日其拆箱后,发现电脑屏幕已开裂损坏。

  “刚买的电脑屏幕就坏了,我提出退货或换货,但过去大半个月至今没有下文。”赵先生说,事发后他联系了网店,客服人员答复称其签收快递超过24小时后才提出电脑屏幕损坏,且没有当着快递员的面,开箱验收确认,而是自行拆箱,这种情况无法退换货,赵先生可以选择将屏幕送厂维修,但1300多元的维修价格,几乎相当于重新购买一块屏幕,令赵先生无法接受。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赵先生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他与网购平台、涉事快递公司的通话录音。赵先生质疑,快递员未提前征得消费者同意,擅自将易碎的显示屏放置在代收点,导致货物非本人签收,更没有办法当面开箱验货。

  快递员

  是否放到代收点,双方各执一词

  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吗?快递员将电脑显示屏放置在代收点,未送货上门由客户当面开箱验收,是否提前征得客户同意?双方各执一词。

  赵先生表示,收货的地址是7日刚租的房,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小卖部是代收点,7月8日上午10点,快递员打电话送货,其朋友有事不在家,就和快递员约好下午送货上门,下午却被告知货物已经放在代收点了,导致其无法当面开箱验货,其10日开箱发现屏幕开裂损坏,责任理应由网店或快递公司承担。

  8月2日下午,南都记者致电涉事快递员陈某求证。陈某表示,当天早上送快递时,客户在电话里告知自己不在家,说让先放保安亭,保安亭不收,隔壁有个小卖部可以代收,其询问是否可以,对方说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其才将显示屏放在小卖部,事后隔了几天客户反映屏幕有问题,(具体什么环节损坏)很难说。

  不过,赵先生矢口否认了上述说法。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并无当时的录音或其它证据,有关客户是否同意快递员将商品寄放在代收点,自己放弃当面验收一事仍存争议。快递公司事后给网购平台出具的一份书面证明也给出了相似的回应:“7月8日,公司快递员陈某进行派送,当时客户不在家,我司快递员按客户要求将包裹送至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某楼下便利店,由便利店确认代收”。

  快递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经询问快递员是这么说的,而据其了解,该名客户除了购买屏幕,还买了一台主机,直到主机到货后才自己开箱,然后反映电脑屏幕损坏。

  网店

  双方证据均缺失存瑕疵,已为客户退货退款

  网店客服人员表示,按照货物签收的正常流程,物流将货物配送给消费者,消费者如果不在家,可以委托他人代收或放在代收点。除了安装类产品不需要开箱验机(安装类的需由安装师傅开箱验机),其它产品均要当着配送人员的面开箱验机,公司均有相关流程规范,目的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发现外观没问题再签字收货,有问题可直接拒收。

  不过,该名人士坦言,具体到赵先生的经历中,当事人是否同意快递员将货物送到代收点,由于双方的证据、录音各方面都存在缺失,双方也没有进行短信确认,确实存在瑕疵,其会跟公司反馈,进一步优化物流配送的环节,比如快递员配送时,货物由委托人或代收点代收时,物流人员发个短信给消费者,由消费者回复确认,从而避免此类纠纷。

  客服人员表示,经与赵先生沟通协商,决定退货退款。市民赵先生证实,已接到网店的电话,对于店家同意退货退款的做法表示认可。

  说法

  网购达人: 快递送代收点比较普遍

  飞速发展的网购和快递,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速递易、丰巢等以快递寄存服务为卖点的新业态随之涌现,在解决消费者工作日签收快递不便的同时,也因快递无需本人签收、无法开箱验货易引发网络购物维权难题。

  网购中,快递员未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快递寄存在代收点的情况是否存在?南都记者连日来通过电话和微信随机采访了十位经常购物的网购达人,受访者的回答几乎一致:快递人员未提前征得消费者同意,直接将商品送到快递柜或保安室等代收点的情况较为普遍。

  “网购普通商品,快递员几乎默认直接送快递柜,事后才会短信通知”,市民麦小姐说,如果购买易碎品或贵重商品,为了安全,其通常会选择保价,并随时跟踪物流进度,配送当天主动打电话提醒快递员,务必送货上门验收。

  市民刘小姐称,刚刚过去的周末,其分别收到了2件网购商品,送货地址均注明了楼层和房间,其中一件商品被直接放在了住所附近的快递柜,另一件是牛肉丸,属于生鲜类商品,物流人员不仅送货上门,还提前打电话与自己确认送货时间,以便本人签收并及时放冰箱保存。

  为了规范快递投送,避免非本人签收、未当面验货引发的争议,我国于2013年出台实施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支招: 未投送到指定地点可拒收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快递公司配送快递到非约定的收件地址,比如消费者注明投送到小区某个房间,快递员却直接送到快递柜或是小区物管处,导致消费者无法当面验收,消费者明知有风险仍然从第三方代收点取货,事后开箱才发现货物损坏,按照“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事后维权取证难度大,碰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最好的办法是拒收,要求店家按约定方式送货并当面验收确认,如果投递的是易碎或贵重物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还应尽可能清晰地注明投递方式和具体要求,并且保价,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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