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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网络侵害公民信息犯罪依然活跃,依靠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从今年第一季度的情况来看,主要的欺诈类型主要集中在网络约会欺诈和网上投资欺诈。
精确欺诈:
关注在线约会和在线投资
据报道,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要犯罪手段之一。在利益的诱惑下,许多犯罪分子在合法工作中获取公民信息,未经授权非法转售、共享或使用这些信息。
同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等各种下游犯罪密切相关,滋生了大量的网络黑灰产业链。
在公民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转售后,大量的个人信息被用于对受害者进行准确的欺诈。从第一季度起,主要的欺诈类型集中在网上约会欺诈和网上投资欺诈。
随着金融市场活动的迅速增加,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也迅速上升。这类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大多是股票和期货投资者。犯罪分子以低投资、高利润为诱饵诱饵,诱骗受害者上当受骗。为了更好地实施欺诈,许多网络投资欺诈集团采用公司管理模式,简化欺诈流程,再加上自己设计和建设的投资软件平台,使得许多网络投资欺诈集团出现越来越多的"专业化",其对社会的危害也增加了一倍。
出售个人资料:
身份证支付卡售价1500元
2019年1月,梅州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以张茂峰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网上商店声称能够为市民提供开门、定位等服务,并出售公民信息。
据张穆峰等人说,警方在网站上发现了销售微信、QQ和银行卡的商店。这类商店没有产品介绍信息,只有一张图片。照片上印着"全新喇叭"、"三个月号"和"各种1~5年的年资",以及QQ号码和微信账户等联系信息。店主说,他可以出售带有真实姓名或未命名姓名、身份证和辅助银行卡的账号。
经过调查,张茂峰领导的犯罪团伙在网站上以提供查询公民的开放记录、手机定位等服务为幌子,然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通过第三方软件伪造查询结果的图片。查看打开记录,手机定位长达20元,然后在地图PS位置欺骗受害人的信任。
同时,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就一直在买卖微信账户、银行卡和身份证。犯罪团伙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身份证和银行卡,并以1500元的价格转售给其他人;以11元的收购价购买了一个新的微信账户(一个新注册的中国国家银行账户),并以23元出售了它;以85元的价格买下了一个旧账户(一个经过一段时间注册和运营的账户),并以150元的价格出售了它。
网上约会欺诈:
爱的秘密,例行公事,看得清清楚楚的甜言蜜语
2018年9月,佛山轮角的老板黄某报告说,2018年5月至9月期间,他多次被微信以"约会和借钱看病"的形式欺骗,被骗了41000元,终于遭到对方的阻拦。
特别工作组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一个主要分布在广州、茂名等地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集团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注册微信、QQ、探勘等交友软件账户,隐藏真实身份,添加陌生朋友,广泛撒网寻觅朋友;有的负责聊天和打电话获取信任,网上确定情侣,朋友互相欺诈勒索后有各种原因;有的负责建立账号和取款;有的负责组织对每个成员的监督。
该工作组以犯罪嫌疑人吴某为切入点,最终发现该集团是利用传销结构管理模式进行欺诈活动的团伙,由底层电话集团、中层家长管理和经理管理三个层次组成。最底层的电话组有责任把陌生人装成女孩,用手机、微信、移动QQ等工具结交朋友和男人,然后向他们借钱,理由是会议上没有费用,生病和看医生等都是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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