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继续讲解第七章剩余部分内容,也就是第七章最重要内容:排水管渠上的附属构筑物。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是知识选择题常考点,而且在案例计算中也不时出现,可谓重点。
平箅式雨水口
立箅式雨水口
雨水口的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和道路形式确定。立箅式雨水口的宽度和平箅式雨水口的开孔长度和开孔方向应根据设计流量、道路纵坡和横坡等参数确定。雨水口宜设置污物截留设施,合流制系统中的雨水口应采取防止臭气外溢的措施。
雨水口的布置方式应确保有效收集雨水,雨水不应流入路口范围,不应横向流过车行道,不应由路面流入桥面或隧道。一般路段应按照适当的间距设置雨水口,路面低洼点应设置雨水口,易积水地段的雨水口宜适当加大泄水能力。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对于雨水口的规定总结起来有以下5条(记住关于雨水部分大多在4.7节,考试时能够快速定位即可)。
4.7.2:雨水口间距宜为25~50m,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宜超过3个。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
4.7.3:当道路纵坡大于0.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以大于50m,其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或面积应适当增加。
4.7.2A:道路横坡坡度不应小于1.5%,平箅式雨水口的箅面标高应比周围路面标高低3~5cm,立箅式雨水口进水处路面标高应比周围路面标高低5cm。当设置下凹式绿地中时,雨水口的箅面应根据雨水调蓄设计要求确定,且应高于周围绿地平面标高。
4.7.1A: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是流量之间的比值,而不是重现期之间的比值,切记!)。
4.7.4: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遇特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有冻涨影响地区的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预制式检查井
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在压力官道上应设置压力检查井。检查井设置的最大间距与管径或者渠高有关。
检查井各部分尺寸,需要注意的是检修室高度在管道埋深许可时宜为1.8米,污水检查井由流槽顶算起,雨水(合流)检查井由管底算起。
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宜采用管顶平接或水面平接。检查井井底宜设流槽,污水检查井流槽顶可与0.85倍大管径处相平,雨水(合流)检查井流槽顶可与0.5倍大管径处相平。流槽顶不宽度宜满足检修要求。
在污水干管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需要时可设置闸槽。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300mm时,支管数不宜超过三条。检查井和塑料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在排水管道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和泵站前一检查井内,宜设置沉泥槽,深度宜为0.3~0.5m。
跌水井
对于跌水井来说,管道跌水水头为1.0~2.0m时,宜设跌水井;跌水水头大于2.0m时,应设跌水井。管道转弯处不宜设跌水井。跌水井的进水管管径≤200mm时,一次跌水高度不得大于6m,管径为300~6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4m,跌水方式可采用竖管或矩形竖槽。管径>600mm时,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及跌水方式应按水力计算确定。
水封井
当工业废水能够产生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必须设置水封井。水封井的位置应设置在产生上述废水的排出口处及其干管上每隔适当距离处。水封井深度不应小于0.25m,井上宜设置通风设施,井底应设沉泥槽。
影响水封深度相关因素包括,管径、流量和废水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
水封深度指的是水封井内上下游水封管管底至水封井水面距离。水封深度不应小于0.25m,对于这个数值,上下游都要保证,但是从重力排水条件来说,上游要高于下游才能排出水去,所以应以下游的水封管管底至水面的高差为准。
水封井设置通风管可以将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其直径不得小于100mm。并且通风管设置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①避开锅炉房或者其他明火装置。②不得靠近操作台或通风机进口。③通风管有足够高度,使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扩散。④通风管处设立标志,避免工作人员靠近。
水封井底部设置沉泥槽,是为了养护方便,其深度一般采用0.3~0.5m。
最后一个知识点,就是水封井以及同一管道系统内的其他检查井,均不应设于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并应适当远离产生明火的场地。
换气井
污水中的有机物常在管渠中沉积而厌氧发酵,发酵分解产生的甲烷、硫化氢等气体,如与一定体积的空气混合,在点火条件下将产生爆炸,甚至引起火灾。为防止此类偶然事件发生,同时也为了保证检修排水管渠时的工人能够有一个安全的环境,有时在街道排水管的检查井上设置通风管,使有害气体在住宅竖管的抽风作用下,随同空气沿庭院管道、出户管及竖管排入大气中,这种设有通风管道的检查井称之为换气井,说白了就是检查井设一个通风管道。
(a)堰式 (b)槽式 (c)槽堰结合式
截流井分为三种类型:槽式、堰式、槽堰结合式。当管渠高程允许时,截流井应采用槽式,当选用堰式或槽堰结合式,应对堰高和堰长单独进行计算。为什么当管渠高程允许时首先应考虑槽式截流井?因为槽式截流井的截流效果好,不影响合流管渠的排水能力。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4.8.2A规定,当污水截流管管径为300mm~600mm时,堰式截流井内各种堰(正堰、斜堰、曲线堰)的堰高,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4.8.2B规定,当污水截流管管径为300mm~600mm时,槽式截流井的槽深、槽宽,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4.8.2C规定,槽堰结合式截流井的槽深、堰高,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计算。
(1)根据地形条件和管道高程允许降落可能性,确定槽深H2;
(2)根据截流量,计算确定截流管管径d;
(3)假设H1/H2比值,按下表计算确定槽堰总高H;
(4)堰高H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5)校核H1/H2是否符合第(3)款的假定条件,否则改用相应公式重复以上计算步骤。
(6)槽宽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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