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开学了,无数家长都在为孩子的开学,做着各种准备,其中就包括与学籍相关的事情。
如果你家的孩子是新生入学,学校会要求家长带相关证件,为孩子新建学籍;如果你是转校生,学校会要求家长提供相关材料,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
只要我们的孩子在上学期间有什么异动,总会牵涉到学籍问题。所以关于学籍,家长需要了解以下事情。
从2012年秋季起,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要为每个在校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学籍编号。一个学生的学籍就相当于一个学生的户口,是孩子在某校就读的合法佐证。
一个学生的学籍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籍贯、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是否留守儿童、联系电话、照片等几十项内容;家庭信息主要包括监护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内容。
学生的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全面、全程记录一个学生的成长经历。教育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学籍信息了解每一个学校、甚至每一个学生的实时动态,为各种学生相关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信息,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发放、控辍保学、贫困生资助、营养餐发放等,都与学籍信息密切挂钩。
由于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存在着发展不均衡情况,一度出现择校热,上级教育部门也可以根据学籍管理制度对这一现象进行适度控制。
最近几年,学前阶段也要求建立学籍。但正式的学籍仍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
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本和住房证上交学校审查,学生必须满6周岁(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为准)方能办理小学学籍。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即取得相应学校的学籍。
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交学校审查,合格后取得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即取得该校的学籍。
高中新生根据本人中招报考志愿,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即取得该校的学籍。
在广大农村学校,一般不存在激烈的学位竞争现象,所以新生入学报名时,并不需要住房信息,大都只需要拿户口本到学校即可。
学籍一旦建立,经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后,内容不能轻易更改,更不可能随意注销。平时有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老师负责维护。
正常情况下,学籍跟随着学生的升级而自动升级,始终与学生的学业发展情况保持一致。
如果学生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上传佐证材料,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及时更新信息。日常需要更新维护的信息通常有:学生住址变化、留守情况发生变化、联系电话变化、学生相貌变化(上传新的照片)。
最常见的学籍异动主要有两种:转学和休学。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转学时,特别是跨省转学,家长要先找到接收学校,经接受学校同意后,确认学籍,并在网上提出学籍转移申请。转入学校出具转学证明(4至6份)盖章,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
再到原学校办理离校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加盖公章,转出地教育局盖章。
所有转学证明章盖完后,到转出转入学校、转出地转入地教育局各留一份存档。
最后,网上转移学籍,完成过程。
整个流程,步骤繁琐,家长可以与学校学籍管理员取得联系,在他的指导下,细心完成,避免做无用功。
为了减少家长麻烦,现在出台了新文件,减免了很多程序,家长只需到转出学校索取学生的学籍卡(纸质)加盖公章,相关领导签字同意,交给转入学校即可。当然具体情况还要与学籍管理员联系,以当地学籍管理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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