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税收有哪些优惠)

  一、小微企业的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二)季度销售额≤30万或者月度销售额≤10万

  1、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全免;

  2、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全免;

  (三)季度销售额>30万或者月度销售额>10万

  1、开增值税发票(含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3)水利基金全免不享受税收优惠。

  三、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享受税收优惠;

  (二)月度销售额≤10万

  1、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享受税收全免政策;

  (三)月度销售额>10万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全部不享受税收优惠。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优惠政策

  1、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额为25%,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5%;

  2、100万<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额为50%,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10%,相当于速算扣除系数为5万元;   五、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时间   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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