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假如你一直在淘宝网卖大米,你需要质量检验报告和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编号吗?
国家药品药监局:经食品类商品流通监督机构用心核查,互联网销售的散称稻米归属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1条,“在网上食品类买卖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理应在网络上备案食用农产品企业经营者的企业营业执照、在网上食用添加剂经营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在网上食用农产品买卖本人的身份证号、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互联网销售的预包装稻米是以预包装的方式市场销售的。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6条,“连接互联网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依规获得批准,连接互联网的食品类企业经营者理应依照批准的类型市场销售食品类。连接互联网的食品类经营人理应依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业食品经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不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以外。”“已获得食品类生产许可的食品类经营者根据网络销售其生产制造的食品类,不用获得食品类许可证。获得食品类许可证的食品类经营人根据网络销售生产加工食品类,未获得食品类生产许可的。”
(编辑:部分内容来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