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控微信聊天记录违法吗(公司监控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办)

  公司监控微信聊天记录违法吗(公司监控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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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了《2019年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排名浙江省第一。我不太高兴,因为就在上周,我去浙江嘉兴的一家法院开庭。据了解,该法院院长必须要求我的当事人证明微信号属于被告人张三。本案的一般程序如下:。由于张三的行为恶意逃避债务,如购买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服装、频繁更换公司负责人、转移库存服装、失去联系等,李思与加工厂老板提起刑事诉讼。但公安机关没有发现张三的犯罪事实,因此撤销了此案。后来,张三与李思等人协商以货抵债,即用库存夹克还清加工费,并在微信上向李思发送了一份“以货抵债协议书”。协议签订前,库存夹克被加工厂老板起诉,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李思别无选择,只好起诉。

  2. 本案的主要证据是张三与李四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李思保存了双方交友以来的所有记录。在我看来,这段聊天记录已经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然而,法官当庭质问,如何确认这一微信号属于张三本人?我提出了两个事实:一是对方在微信上发布了撤案决定书,上面写着“张三涉嫌合同诈骗罪”,还有公安机关的案件编号和印章。不可能做出虚假陈述;二是对方还寄出了一份“附材料债务协议书”,上面有张三、李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本案原被告人。对你来说。

  法官表示,不排除原告注册了对方的微信,这意味着原告是自己指挥和行动的,但这是刑事犯罪。法官宁愿认为原告犯罪是为了形成债权,但不承认久而久之形成的微信聊天记录。

  我的意思是,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但民事证据的证明要求是高概率标准,不是排除刑事证据的合理怀疑,怀疑原告为起诉目的犯罪已经不是合理怀疑。

  法官仍坚持微信实名认证信息是需要的,也就是说,该微信是转让给深圳腾讯公司的。但是,这将增加原告几千元的调查费用,被告无法承担,案件能否最终拿到钱也不确定。经沟通,法官同意要么允许被告人登录手机微法庭提交辩护意见,要么到公安机关调取侦查活动笔录等证据材料。显然,被告不肯合作。第方法不起作用。我们得去公安机关。

  第三,虽然问题最终通过妥协解决,但法官提出的问题仍然值得探讨。

  如果通过实名认证信息查询,微信不是张三自己的,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不成立?实践中,大量微信用户与实名认证者不一致,行为人可以使用第三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如果微信聊天记录中没有对方信息,被告姓名的前因后果可以撤销,但在本案中,被告姓名要么在撤销案件判决书中,要么在债务协议书中有材料,后者还列出了身份证号码,然后,结合聊天记录的因果关系,即使没有实名认证信息,也有可能排除伪造的可能性。如果是张三,法院也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除非张三提供证据证明他没有发送这些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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