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年终是如何考核的)在许多地方,机关工作任务多、节奏快,机关人员工作兢兢业业。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一线部门,更是如此。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下,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差,当然就高下立判了。
岁末年初,机关有很多节点性的工作。其中一项和每一名机关人员都有关,那就是“年度考核”。
说起年度考核,恐怕许多人对机关工作还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认识误区。其实,情况早已不是这样。
在许多地方,机关工作任务多、节奏快,机关人员工作兢兢业业。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一线部门,更是如此。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下,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差,当然就高下立判了。毕竟,领导和同事天天看着,眼睛都是雪亮的,人人心里有杆秤。
到了年度考核时,机关人员的这些日常表现就成了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所谓“能”,就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此外,还要考核“德”,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廉”,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从这些规定来看,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是比较全面的。
考核总有等次之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对于优秀的比例是有严格规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但也有例外:对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单位),可适当提高比例限额,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单位),则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
因为有比例限额,在一些大家表现都比较突出的部门,年度考核就会让领导很“纠结”:究竟谁得“优秀”?尽管考核“优秀”,按规定可以有物质奖励(金额不高),但更重要的是考核结果反映了对一名机关人员一年工作的评价,而且与职务、级别调整等也都有密切关系。
按规定,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还可以优先考虑。有激励,自然有惩戒。对于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等。考核为“不称职”的,则要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则将被辞退。公务员考核奖惩分明,谁说干好干差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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