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相对于文言文,即用白话写成的文章,也称语体文。那么白话文也就比口语更加书面化。
古代的正统文体是文言文。文言文是以先秦口语为基础,视秦汉经典著作为范式,并随封建主流意识形态的不断强化而形成的一种书面文体。古代在东汉以前,使用竹简、丝帛等作为文书载体,必然要求文字简洁。 东汉改进了造纸术,使用纸得到了普及,加上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后,这些都为白话文体的出现奠定了物质基础。
白话文是指“汉语书面语”的一种。它是唐宋以来在口语的基础上形成的,起初只用于通俗文学作品,如唐代的变文,宋、元、明、清的话本、小说等,及宋元以后的部分学术著作和官方文书。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才在全社会上普遍应用的。
对于“白话文”的渊源,一般可以追溯到唐代。一些敦煌史料研究者“基本承认变文是一种(白话)文学,认同变文是通俗(白话)小说的肇始”。
胡适称“由初唐到晚唐,乃是一段逐渐白话化的历史。敦煌的新史料给我添了无数的佐证。”为确立“白话文”正宗的书面语地位,他极力寻找“历史的依据”。
因此在他那里“白话文”是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指与“官方文学”、“庙堂文学”相对的歌谣、语录、弹唱等形式的“民间文学”、“平民文学”,“一千八百年前的时候,就有人用白话作书;一千年前,就有许多诗人用白话做诗做词了……”一言蔽之,在胡适看来,每个朝代都有“白话文”的存在,“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白话史”。周作人则认为“现在的用白话的主张也只是从明末诸人的主张内生出来的。”
在古代,文言文形式规范,并且用词用字较为统一。而由于方言的差异,白话文在各地差别较大,因此交流呈现出地域差异的特性。
汉语主要白话文主要有四种,他们分别是官话白话文(京白)、吴语白话文(苏白,如右图)、粤语白话文(广白)以及韵白(明代官话——中州韵白话文)。除了以下四种,还有很多白话。未能识别属于何种方言大类的,统称为“土白”。我们生活中所常说的白话文,是指官话白话文。
清末开始的文体改革可以分为“新文体”、“白话文”和“大众语”三个阶段。清末的“新文体”是夹用口语的“通俗文言文”。“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象小脚放大的“语录体”。三十年代的“大众语”提倡彻底的口语化,文体改革趋于成熟。言文脱节、格式束缚,早在唐宋时代就有人出来反对。唐代韩愈(768-824)提倡散文,反对骈体,史称“文起八代之衰”。八代:东汉、魏、晋、宋、齐、梁、陈、隋。骈体起源于汉魏,成熟于南北朝,讲究对仗和声律,四字六字相间,称“四六文”。韩愈反对这种注重形式、束缚思想的文体,提倡接近口语、表意自由的文言散文,使文体恢复到未受骈体束缚以前的时代,所以称为“古文运动”。“古文”其名,“革新”其实。
唐代寺庙,宣传佛教,用讲故事的方法吸引群众。一边展示图画,一边说唱故事。图画称为“变相”,说唱底本称为“变文”。有散文韵文相间的,有全部散文的。后世发展成为鼓词和弹词。这是早期的白话文学。
宋代的“语录”是又一种早期的白话文学。起初,禅宗佛徒辑录师傅言谈,用口语体。后来,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的门人,也用口语体记录老师的言论。 “语录体”是一种白话文,具有小脚不敢放得太大的“半大脚”风味。
宋元间又有“话本”。这是说书人讲说故事的底本。“话”是故事,“本”是底本,分为小说和讲史两类。前者多为白话短篇,后者是浅近文言的长篇。
明清的章回小说,例如《金瓶梅》、《红楼梦》和《水浒传》等作品,是用当时的白话书写,使白话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但是,当时的文学正宗依然是文言文。
清末维新运动时期,开始有意识地提倡白话,兴起称为“新文体”的“通俗文言文”。例如,黄遵宪引俗话入诗,反对崇古,他在1868年(同治7年)写的新诗,是文体解放的开路先锋:“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烂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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