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内任意球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下才能判罚?)

  禁区内任意球,顾名思义,就是在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这种任意球,威胁性高,是防守一方难以防范的高危间接任意球。

  按照规定,禁区内任意球,不允许直接射门,必须进攻方两次触球以上,才能射门;否则,进球被判无效,防守方按照底线球处理,由门将开球门球。

  那么,禁区内任意球的判罚依据是什么呢,或者说,哪些情况下,才能判罚禁区内任意球呢?下面我们就集中盘点一下。

  C罗主罚

  禁区内任意球判罚依据

  当守门员在禁区内用手接触球后,视为第一次触球;之后守门员一旦将球开出或者至于地上,此时即刻进入比赛时间,只有当对方球员或者本方球员触球之后,守门员才被允许再次触球。

  否则,守门员的再次触球就属于二次触球,裁判就会判罚禁区内任意球。

  二次触球不包含这种情况:即守门员扑球、接球后无意脱手,球接触草皮后,再次触球。

  对于同队队友的回传球,守门员在禁区内用手触球,要被判罚禁区内任意球。这种情况不包括同队队友用头、胸部、膝盖将球传给守门员;不包括同队队友因为技术不规范导致意外落向守门员的球。

  但是,如果同队队友存在主观意愿,将球传给守门员,守门员用手触球,也要判罚禁区内任意球。比如:用脚挑起球再用头传给守门员;用脚挑起球传给队友,由队友头球再回传给守门员......

  当本方界外球掷球时,如果掷球至本方禁区内,守门员用手触球,那么,裁判将会判罚给对手禁区内任意球。

  比赛中,如果守门员用手或者臂持球超过5-6秒,那么,便被判定为持球超时,对方将会获得禁区内任意球。

  持球时间从守门员手或者臂接触球后开始计时。

  当然,如果守门员用手臂扑球后再次触球的情况,排除在外。

  当防守球员防守动作具有危险性时,他的动作是为了控制住球或者有效处理球,但是动作可能会伤害到对方球员。

  防守球员在球不在其控制范围内,有针对性的用身体阻挡进攻球员的犯规。

  进攻球员,主观意愿干扰守门员发球,则判罚进攻方犯规,守门员开禁区内任意球。

  禁区内任意球罚球规定

  禁区内任意球,原则上在哪里犯规就在哪里罚球。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第一,如果犯规地点在小禁区内,考虑到小禁区是守门员的地盘,出于对守门员的保护,罚球不能在小禁区内,而是在犯规地点最近的小禁区线上。

  第二,罚球时,防守方球员可以排人墙。但人墙距离罚球点必须达到9.15米;如果犯规地点距离门线小于9.15米,那么,人墙必须排在门线上。

  第三,防守方的禁区内任意球,可以在禁区内任何位置罚球。

  禁区内任意球,在比赛中虽不常见,但也是足球比赛的关键判罚,尤其是禁区内任意球与点球的区别,应该成为球迷必须了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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