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帮套的意思是什么(“拉帮套”和“狃花女”同是一女侍二夫)

  咱们先说一下“拉帮套”

  旧社会时期的中国,老百姓要想生活富足,那是比较困难的。很多百姓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只有依靠家中成年男人辛苦劳作,才能勉强度日。过去的农村,只有男人才是家里的顶梁柱,负责家里面的大小事务,是主要劳动力。但是一旦家里面的男人突发疾病或者是其它一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那样对与这个家庭来说简直就是灾难,面对上有老人赡养,下有小孩照顾,全家决定在另外寻找一名心地善良的男人负担全家生活。而这个被找来的男人因为娶不起媳妇,才会选择去女方家里,主要承担的是劳动的工作,帮助女主人拉扯孩子,所以才被人们戏称为“拉帮套”。

  所谓“拉帮套”的原始意思,是指马车拴马套的一种形式。一般的马车由一匹驾辕马和一匹拉串套的马组成,串套马的位置处在辕马的正前方,叫做一主一挂的套法(也叫两套马车)。如果负重较多或者路不好走,在一主一挂两匹马拉不动的情况下,就要在串套外侧另外挂上一副帮套,再增加一匹拉套的马。这样,这辆马车就变成了“一主一挂一帮”的套法(也叫三套马车),而套在这副帮套里的马,它就是“拉帮套”的,帮着拉套的,有帮扶之意。

  拉帮套”男人来到家里后,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丈夫,他拥有一切丈夫的权利。他会和女人睡在一个炕上,会和女人生孩子。

  旧社会时期的中国,其实很多地方都有“拉帮套”现象,只是叫法不一样罢了。这种现象是特殊时代下的产物,随着社会的进步,“拉帮套”现象就逐渐消失了。

  咱们再来说一下“狃花女”

  过去由于战争频繁,“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老百姓生活难以为继,就出现:“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的现象。卖妻是以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这就是“典妻”。我国的典妻风俗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特别是浙江。典妻的盛行,直到民国才开始转衰。新中国成立后,典妻的现象才彻底消失。

  湘西沅陵大山深处的借母溪,这里的男人娶不起堂客,为了延续香火,传宗接代,于是千百年来借母溪的男人就从山以外“借母生子”,久而久之,借母溪便将“借母生子”这一奇特风俗称为“狃花”,而借来的女子则被称为“狃花女”,实际上就是契约的形式协定的临时婚姻制度,也就是“典妻”制度。

  据《檐曝杂记》记载,甘省因男多女少导致传统的婚姻关系出现变化。有不能娶妻而想有孩子的人与有妻子的男子签订契约,规定没有妻子的男子可以交钱与有妻子的男子共同生活,时间或三年,或四年,或直到生孩子为止,而过了约定时间后,没有妻子的男子必须搬出去。如果想继续共同生活,则需要继续交钱。

  男子因为贫穷或者生病就把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以获取钱财救急,这里的“典当”就是“招夫”。不过,招夫是有前提条件的。第一,有期限。第二,招夫期限内不与前夫同居。总之,各地的招夫要求不同,但内核都是相同的,卖妻换钱。

  其实“拉帮套”和“狃花女”都是典妻的一种形式,前者是出工出力,后者是出钱,我们也不要去笑话特殊时代的这种畸形婚姻,但反要是有别的办法,谁也不想这样,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活着。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这种畸形婚姻下的女人,不但要承担家庭的生活重担,照顾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以及年幼的孩子,还要夹杂在两个“丈夫”之间,受到别人的议论和蜚语。无论是身心还是情感,都注定备受煎熬。但是还是那句话“为了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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