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有多大?)记者陈永报道 12月18日,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堪称本届领导班子的行动纲领,其中,国足、联赛、联盟和青训四块引人关注,而引发热议的,正是这扩军计划。

  措施 到2023年,中超扩大到18支参赛队,中甲扩大到20支参赛队,中乙扩大到30支参赛队左右。

  解读 其实,足协此前出台过一个扩军计划,即2020赛季和2021赛季,中甲扩军到18支和20支,稳定在20支;2022赛季,中超扩军到18支,稳定在18支;2019赛季,中乙扩军到32支,然后每年4支的节奏递增。

  2019赛季,中甲和中乙按计划扩军到了18支和32支,但到了2020赛季,因为各种欠薪,扩军完全进行不下去,足协不得不暂停扩军,所以,中甲暂停了2021赛季扩军到20队的计划,中超2022赛季自然也不扩军了,事实上,中乙已从上个赛季的32支球队,缩编为20支。

  按照目前的情况,中超、中甲和中乙,恐怕至少要稳定3年,才可以提出扩军,而且,这里面还存在一个顺序问题,首先,必须中乙球队数量增加,中甲和中超才有扩军的基础;其次,中甲和中超同时扩军并不合适,这样的话,很容易导致联赛质量进一步下滑。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超收缩投入仍旧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些俱乐部出现了严重的困难,甚至有的递交了退出申请报告,中甲和中乙的情况也不乐观,所以,不排除2021赛季联赛开始前,继续有球队退出的情况发生,所以,扩军的基础,并不牢固。

  综合来看,扩军是大趋势,但现实比较残酷,即便最乐观的估计,足协也需要在2021赛季继续观察职业联赛的生存和发展情况,如果2021赛季初没有或极少球队退出,也就是说,俱乐部相对稳定了,中乙球队(职业俱乐部,下同)能够实现稳定增长,那么足协可以在2022赛季设置中甲扩军条款,实现2023赛季20支球队的规模,然后,2023赛季设置中超扩军条款,实现2024赛季18支球队的规模。

  更稳妥的方案是,2021和2022赛季继续观察,尤其是观察中乙俱乐部的稳定性,如果一切都向好,中乙球队连续、稳定增长,那么足协就可以在2022赛季末做出中甲和中超顺序扩军的计划,其中2023赛季是中甲(20队),2024赛季是中超(18队)。

  措施 中国足协与新设立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通过各自章程和双方约定明确职责,双方互派代表参与有关问题讨论和决策。职业联赛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由中国足协推荐。中国足协独家拥有中超、中甲和中乙三级职业联赛的产权和监督权,负责制定三级职业联赛的升降级制度、青训制度、职业俱乐部财务管理规定、球员薪资政策、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和外籍球员政策。职业联赛管理机构拥有三级职业联赛的管理权、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在俱乐部准入、竞赛组织、裁判管理、纪律处罚、争议解决、市场开发和收入分配等方面拥有管理自主权。

  解读 职业联赛管理结构,其实就是职业联盟,按照计划,足协和联盟互派代表,算是彼此监督。

  重要的是分工方面,足协的“权限”包括升降级制度、青训制度、职业俱乐部财务管理规定、球员薪资政策、球员注册转会制度和外籍球员政策;联盟的“权限”则是三级联赛的管理权、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包括俱乐部准入、竞赛组织、裁判管理、纪律处罚、争议解决、市场开发、收入分配。

  大体来说就是,规则足协定,事情联盟办,从这个角度讲,联盟的权限极为有限,更重要的一点是,足协在一些规则上定得过多过细,比如财务管理规定,足协如果想遏制泡沫化,其实只需要制定支出帽即可,但却细化到球员的年薪和奖金;准入制度上,大部分规则同样是足协制定,比如女足、比如中性名等等。

  措施 完善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选拔专家委员会制度,明确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选拔标准和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开。建立合理有效的国家队绩效考核制度,设立国家队奖励基金、荣誉制度和保障制度。做好国家队球员的伤病保障、职业培训、退役安排和职业转型工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国家队工作。

  解读 国字号教练的选拔,一直以来都不是非常规范,尽管也有相关的教练员委员会。关于选拔标准,足协应该设定的是哪些球员不能入选(如被处罚球员),哪些球员入选,自然是教练说了算。

  变化在于国家队奖励基金、荣誉制度和保障制度。荣誉制度方面,2020赛季中期,周海滨退役获得了国家队赠送的球衣,这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周海滨也表示,获得国家队的球衣,是对自己职业生涯和国家队生涯的肯定,这样的荣誉制度很好;至于激励奖金,或许和“限薪政策”中取消国家队队员20%的上浮有关,现阶段,给国脚应有的激励奖金,是提升士气的重要手段之一。

  措施 2023年发展到中超俱乐部拥有9级精英梯队,中甲俱乐部拥有7级精英梯队;进一步完善球员注册转会制度,确保“谁培养谁受益”,落实联合机制补偿和培训补偿相关机制;实施优秀青少年球员海外孵化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优秀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进行训练和比赛。

  解读 其实,要求俱乐部梯队设置过多,容易导致滥竽充数,按照青训的规律,6到12岁的基础青训,可以交给校园足球和社会青训机构,俱乐部其实只需要设立U13、U14、U15、U17、U19五级梯队即可,其中U13到U15阶段需要单年龄段锻炼,U16之后趋于成人,设置U17和U19梯队基本可以保证,U19之后则可以进入预备队,参加预备队联赛或者中冠、中乙联赛。当然,有条件的球队,可以下探到9到12岁,甚至一个年龄段组建2支梯队。

  即便严苛一点,中超也可以增加到7级,但中甲只需5级就够了。

  联合机制补偿和培训补偿,绝对的老大难问题,其实政策都很明晰,但现在俱乐部普遍不重视,很多球员的联合机制补偿悬而未决,甚至有的球员转会几次了,青训机构却一次都没拿到钱。

  选拔优秀青少年到足球发达国家训练和比赛,建议组建各个小年龄段的国足集训队(U13国家集训队、U14国家集训队、U15国家集训队等),每个年龄段不低于2支球队,每年两次,每次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到足球发达国家训练比赛即可,如此也可以让足协更好地掌握各个年龄段的球员情况,实现技战术理念的相对统一。不建议分散培养,此前,万达的西班牙留洋计划失败就是例证,至于平常,球员仍旧需要代表各自俱乐部梯队参加青超联赛,同时给俱乐部参加国内外邀请赛留出一定的时间。

  本文地址: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