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规划分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其中县和县级市虽都属于县级行政,但县和县级市还是有一些区别。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县级市。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和市辖区、自治县、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县级市的行政编制设置和行政待遇与地级市一样,大部分县级市由地级行政区代为管理,少数由省直辖,但要注意由省直辖的县级市的行政级别要高于地级行政区管理的县级市,省委管理部直接认命其干部管理权限。至2018年我国共有370个县级市,比如昆山、常熟便是典型的县级市。
县级市和县虽然地位一样,但县级市的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等权利都要比县级更大。如果县级城市经济发展较好可以评为县级市,以此鼓励县级城市的发展。
1993年国务院发布县级市的三项硬指标。首先,县级市与县相比城市化进程快,所占的非农户口人数达到八万,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达30%。其次,经济水平高,工业总产值占全县总产值的80%以上。最后,基础设施完善,有较好的城市能源设施,文化、科技可得到更好的发展。
所以,县级市也被称为最小城市,县级市的设立也鼓励了县在成为中小型城市之前有过渡阶段,同时可以缓解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等压力也可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县和县级市的设立适应我国目前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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