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7日晚9时24分,北方航空公司从北京飞往大连的6136航班在大连海域坠毁,机上112人全部身亡。据官方的新华社报导,调查人员得出的结论是,37岁的乘客张丕林在机上纵火导致这架客机坠入了黄海。中国官方媒体随后的报导称,这名乘客此前购买了7份航空意外险,保额总计高达17万美元。据怀疑他在这架MD-82飞机上点燃了一瓶汽油或其他易燃液体。
此后不到1年,在2003年2月2日,又有人将易燃液体用于劫机。新华社报导,39岁的失业人员董跃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飞福州的CA1505航班上将一个饮料罐内装着的燃料撒在机舱内。他随后要求飞机改道飞往台湾。这名劫机者后来被机上人员制服,这架飞机也在福州安全著陆。
在2003年的这起事件后,航空部门开始禁止乘客携带液体物质登机。
那为什么后开要出了限定携带100ml液体过安检的规定呢?
一,100ml任何液体即使带上飞机可发生的危害极小
二,即使所带的液体加起来有1升(带了10个瓶子),不能用大容积的瓶子有效混合也可视为是安全的。
美国在2008年出台这项规定的时候到至今仍有很多美国人质疑,说“this rule is nothing more than inconvenience"。话说美国人真的什么都质疑,想尽各种理由质疑,挺好的,当然比没质疑好。
有很多美国人对此表示了质疑,比如就算各种液体无法有效混合,恐怖分子也可以带10瓶已经混合好的上飞机。但是我想,上了飞机后,也没有容器把10瓶液体装在一起引发爆炸啊,把10个小瓶子绑在一起可能不起作用吧?我不是化学专业的,真不是很懂啊。
也有人质疑,飞机上供给旅客食用的饮料等也是远远超过100ml的液体,为什么可以上飞机?官方对此似乎没有给什么很明确的解释,我想,安检可以查出已经成为可爆炸物的液体,但是有这种情况,本来不可爆炸,但是按比列将某几种液体混合就可以形成可爆炸物的液体,这些光用现在安检的成像技术还判断不出来。
另外,安检口的工作人员不一定都是化学天才,在短时间内判断一个旅客身上所带的所有液体中会不会混合出可爆炸性液体,是几乎不可能,即使把安检工作人员都换成会判断的天才,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准确,并且非常消耗时间
我想到一种办法,就是发明一个新机器,可以将传送带上的东西经扫描准确无误的确定是什么物质,然后经过电脑计算可能混合出可爆炸物的可能性。但是仍然有个缺陷,比如恐怖分子A带了5瓶超过100ml的液体,这5瓶液体的各种组合都无法产生可爆炸物,恐怖分子B也带了5瓶超过100ml的液体,这5瓶液体的各种组合也无法产生各种爆炸物,但是,恐怖分子A和恐怖分子B通过安检汇合后,它们的交叉组合可以混合产生可爆炸物。
那就傻逼了。。。。
所以,如何保证飞行安全确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保证安全就必定会不便,什么都不检查直接上飞机当然最方便。所以保证一样多一些就得牺牲另一项多一些,这也是经济学中所说的交替原则。等再过个八十年,科技更发达的时候,就会有保证安全又比现在方便的安检水平了。
民航局最新的关于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公告,该公告将从2017年1月1日施行,已有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仔细阅读一下,不要再傻傻的问你机场航空公司的朋友榴莲能不能带上飞机,纪念版打火机没有汽的能不能带上飞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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