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道路口,从4月1日起检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脚架。如无扣12分。”这个清明节的小假期,朋友圈里的一条消息,迫使高速执法和交通巡逻部门再次站出来反驳谣言:这条消息是假的,实际处罚是罚款。100元没有得分。
事实上,《重庆晚报》已经不止一次发布了谣言,但类似的谣言还是时不时以不同的方式出现。高速执法和交通巡逻希望这是最后的谣言。
谣言一
没有灭火器或三脚架,扣12分?
真相:只有罚款是不计分的
“国道,从4月1日开始,检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脚架。否则,扣12分。”
看到这条新闻后,许多打算上高速公路的人要么去劳动保险商店买灭火器,要么上网购买。那么,这辆车应该配备灭火器和三脚架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处罚标准并不像传言的那样。
根据第81 (1) (1)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驾驶机动车未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急救包和故障车辆警示标志的,处以100元罚款。
没有扣分,更不用说谣言中的12分了。
当车辆在道路上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阻碍交通,使车辆难以行驶时,如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谣言2
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
真相:一直在进行,捕获设备有限,目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同步
从4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摄像机开始捕捉安全带!包括副驾驶座位,以及司机吸烟和打电话?
捕捉驾驶座和副驾驶的非法行为需要硬件支持,不可能实现全国同步。近几年来,万州交警对开车、吸烟、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新的交通法规到4月1日才会实施,这是不争的事实。
谣言3
司机不系安全带,扣3分,处罚200元。如果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罚50元?
真相:罚款10元不得分
事实上,对安全带的处罚取决于道路类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以200元罚款,不得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200元罚款,并扣2分。但是,如果乘客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他将被罚款10元,不得分。
(编辑:部分内容来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