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的主要成分是什么(味精是化学合成品?对身体有害?)味精是一种调味品,曾经被称为味之素,最初由一个日本人从海带汁中提取获得,由于它具有独特的肉鲜味,常作为鲜味添加剂用于烹饪美食中。
味精作为一种增鲜提味的食品添加剂,大都以玉米、大米、木薯等粮食为原料,用发酵法制成,从生产原料上和化学结构上看,味精无毒无害,而且富有营养保健作用。
所以味精并不是化学合成品,也不会损害健康!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在机体内通过新陈代谢后被分解成谷氨酸和钠离子发挥重要的生理功能。
1.谷氨酸作为一种能量物质,是小肠黏膜最主要的能量来源;
2.谷氨酸作为谷氨酰胺和谷胱甘肽的合成前体,能增强肠道的免疫功能;
3.它是一种兴奋性氨基酸,本身具有递质特性,能够激活消化道的味觉受体;
4.能调节多种激素,如降肾上腺素、胰高血糖素,并且它参与多种中间代谢过程,为机体代谢所必需。
1.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视频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
2.味精中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八十年代掀起的“中国餐馆病”,吃中餐有头疼、脸发麻、口渴、胃肠不适的“味精症状”。大量研究证明,这种传言是毫无根据的。应该说,任何物质均应该适量才会有益于健康。过食过量均对健康不利。
1. 国际粮农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于1973年规定,味精为推荐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谷氨酸每人每公斤体重不超过120mg,相当于味精153g,如果体重是59kg时,每天7.6g。但规定指出这不适用于12周岁以下的婴儿。
2. 随后在1987年的十九届会议上规定被取消。也就是说味精的ADI值不需要特殊规定。确定了味精是一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我国对味精的使用规定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3. 国际上许多权威机构都做过味精的各种毒理试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味精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有任何危害的依据。实际上,任何事物,包括油、盐、糖等,都有适量范围,过量都会造成危害。
4. 尽管规定摄入量已经取消,但不能错误的认为,食物的鲜味与味精的量成正比,并不是越多越好,可能会影响菜本身的味道,使得味道变得奇怪。还要考虑味精中含有细盐,对于盐的使用量就要有一定的调整。
味精加热到120摄氏度有一部分变成焦性谷氨酸钠,是一种没有鲜味的物质,国内外的研究都证明了焦性谷氨酸钠无毒。
在正常烹饪中,味精的热稳定性很好,不会产生大量的焦性谷氨酸钠,即使产生了,含量也是很少,也只是使食物失去鲜味,而且它没有毒性,不会对健康造成太大的影响。
味精被冤枉了这么久,现在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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