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凌迟一共多少刀(女人凌迟的疼痛指数与过程)

此文看点:凌迟是古人对待犯人最最最残酷的一种手段。在五代时期已出现,而到了辽代正式的规定在了刑罚之中,而后宋、元、明、清一直延用。最早的凌迟只割八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刀万剐。那为什么为越割越多呢?真正的原因实在令人作呕。

凌迟在古代法典中规定,辽开始是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而到了清朝是二十四刀。但实际上行刑的过程中,多的几千刀,少的几百刀。残忍致极。究其原因还要从刽子手说起。为何越割越多 原因令人作呕

明朝时期袁崇焕被割了3000多刀,最大的原因并不是袁崇焕是汉奸通敌。而是被割下的肉有“市场”可以变现。据记载,袁崇焕被行刑时,刽子手一刀只割下指甲盖大小的一片肉,然后转身面朝观众,马上就可以卖出一两银子来。就是这样的高价,观众们还是怕争不到自己的手里,挤的男人都有可能怀孕。买到肉的高兴的就像是得了唐僧肉,直接下酒菜就生吃了。

而那些排在队伍后面的和没有钱的穷鬼们怎么办呢?他们吃不到是不会善罢了事的,看到那些买到肉的直接上去抢,然后就是一群人抢指甲盖大的一块肉,抢到的直接塞进嘴里,大叫:“吃到了,吃到了,我吃到肉了”。没抢到的那个羡慕呀,心情无法言表。

这样的情景给了官爷们和刽子手通往财富之路的启发,所以一旦被凌迟的犯人,必会受到慢慢的割肉。在这大家也不难想到,为什么刽子手在没有割到刀数之前,犯人要是死了,刽子手要挨罚了吧。死人的肉是没有人会买的。

再者,据清方苞《狱中杂记》载: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对死囚说:“顺我,则先刺心”,如果不给钱,死相会很难看。这句话大家不难理解吧。刽子手不满足于现场的割肉卖钱,还要在犯人行刑前再敲一笔。就是给了钱,刽子手也不会照他先刺心的方法来做,记住死人肉是没人买的。刽子手会在刑场上下刀之前,先把犯人的喉结取了,然后止血包扎。目的是让犯人叫不出来,收了钱了怕说出去。然后再慢慢的割肉变现。

综上,我们看历史中的一些小事件,要永远把利益二字放在前头,这样看起一,你就会明白不少的东西。所以真正残忍的不一定是制度的制定者,一般都是制度的执行者。思之实在令人发指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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