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1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9日行政处罚公示 ,北京新福润达绝缘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固废法》,被罚款5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新福润达绝缘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场所无标识,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通环监罚字[2018]第0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新福润达绝缘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第二款,对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来源:莫然博客,欢迎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