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如今市场比较乱,各地都在通过“一城一策”来查缺补漏,市场规范了,质量和服务才能有所提高。不过,很多业主似乎都忽略了最后一项,认为买房后位置好、质量好就可以,殊不知增加了个人权益的危险系数。有的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作为,业主入住了十多年都没能拿到房产证,可想而知房子买来住着有多闹心。买房是件人生大事,可别让房子归了别人。买房和即将买房的人都该注意,房产证到手后有3件事要做,几笔钱要讨回,不然很有可能就被人给私吞了。
早些年买房的人发生这样事情的几率很大,而现如今,不少城市都设立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窗口,并规定不允许开发商代办房产证,需要业主自己拿着相关票据合同去窗口办理。而另一些仍需开发商代办城市,如遇到这样的商家,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来解决问题。对于开发商跑路或倒闭而不明去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如可自行办理,再好不过,如果没有对接窗口,购房者可联合小区其他业主一起提出申请,派相关负责人整批统一进行解决。
对于开发商正常经营而不作为的情况,就需要用法律来维权了。如果购房合同上规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和违约金数额,那么业主可按照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如果购房合同上没有规定具体时间和违约金数额,可以通过向法院上诉的方式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向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业主也有权与其解除协议。
第1件事:检查证件信息。因为办公人员不是机器,每天面对大量数据难免出现纰漏,所以通常情况下,在办理完成之后,工作人员都会提醒一句“您检查看下有没有错”,这时候千万不要把这句话当成耳旁风,一定要认真检查一番,细致到业主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精细到笔画的一点一横,地址要精确到单元房号,房屋面积等房产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有出入也十分重要。很多人拿证后看也不看就放起来离开了,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属于偶然事件,概率很小,可但凡落在自己头上就是麻烦事。要知道,录成别人的信息,更正手续是很繁琐的,需要找齐一系列票据和公证材料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房子。
第2件事:及时办理抵押。随着贷款买房越来越普遍,去银行办理抵押这件事也该得到重视。抵押登记不及时极易引发债务纠纷,相关票据没有保留好,也很可能赎不回不动产证,所以每个细节都马虎不得。还需注意各地的手续不太一样,一些地方不需要带着证件去银行也可以办理,而抵押后的票据保管人也有所不同,业主要清楚什么票据在谁手中,避免需要时手忙脚乱。
第3件事:统一保管票据。购房所产生的所有票据应该一张不落的与购房合同及房本放在一起保存好,因为它们在未来很多事情上都能派上用场。比如:装修、转手、估价、过户、不动产登记、出租登记等等,还能减免不少税款。若是不慎丢失,合同类的还可以补办,而发票类的就只能去开证明了,很麻烦。若是无法补办,可能影响估价,甚至有可能因承担税等问题谈不拢导致房子砸手里卖不出去。
由于各地的购房手续有些不同,比如上述提及到的谁来办证,还有贷款后谁来保管证、银行抵押原件还是复印件都不一样,所以具体收费也不一样。不过“多退少补”是房屋买卖普遍用到的,但很多情况下多收取的费用都不知所踪,购房者也很少去索要和计较,无形之中助长了乱象的发展。
各地开发商代收的费用基本上有暖气费、契税、物业费、维修基金、办证费用、面积差价等,这些都是按照最高标准收取的。比如办理房产证大概只需要几十元,但有的开发商却收了大几百甚至上千元,美其名曰有跑腿费,这些其实都不在谱,购房者还是应该团结起来对这些恶意说不,少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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