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老师说每天工作8小时,加班随意,一个月工资有三四千元。到了这里才发现,每天至少要工作12个小时,工资是按小时算的,每小时11元。这种苛刻的用工条件,我们根本承受不了。”上个月,200多名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的高三毕业生经老师带领来到上海一家电子塑胶工厂应聘,却最终未能成功,导致学生们流落街头。
记者发现,近几年来每年暑期都有外地学生集体来沪打工却被骗。为何此类事件屡有发生?怎样才能有效防止学生被“忽悠”?
90多名学生被带到上海打工 本欲赚钱见世面却流落街头
“有点想不起来了,感觉很不真实。”时隔一年,记者再次拨通安阳工学院学生肖奇(化名)的电话,他的声音明显成熟了许多。但回忆起去年夏天发生的事,他在电话那头还是沉默了几秒钟。第一次见到肖奇,是去年7月3日在宜川新村派出所接待室里。当时他和90多名同学一起被“黑中介”带到上海打工,本欲赚钱见世面,却被骗得身无分文。
去年6月29日下午,刚读完大一的肖奇和同学们沉浸在对“打工体验”的期待中:中介介绍他们来沪打工,允诺月薪不低于3500元。当晚10时,满载近百名学生的两辆大巴从安阳出发,30日下午6时抵达上海,当天肖奇的晚饭是一碗泡面。由于凌晨2时到5时高速公路禁止大客车行驶,大学生们还在夜色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里干坐了3个小时。
出发前,中介收取了每人240元的车费,到上海后又收了每人150元的所谓服装费。7月1日,肖奇和同行的男生被带到一家保安公司面试,26人通过,公司要求第二天早上8点来上班。不料第二天一早,公司又要求中介人员也需到场。然而,中介人员仿佛“人间蒸发”,这份工作也就不了了之。
一直等到7月2日,同学们渐渐意识到被骗。本来以为“马上就能赚钱养活自己”,因而几乎所有人在心理、财力上都没有做好准备,无奈之下只能露宿火车站。7月3日,学生们终于报警。接到学生报案称“被人以暑期打工为名诈骗钱财”后,公安人员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并于7月4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近年来,此类事件每年均有发生,形式几乎如出一辙:几十名甚至上百名外地大学生在中介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上海打暑期工,结果发现中介对于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的承诺均无法兑现,甚至根本无法找到工作,而中介人员在收取相关费用后“脚底抹油”,不见了踪影。
成功一人中介至少可赚200元 校园代理能从学生工资中抽成
为何此类事件屡屡发生?“中介人员、校园代理不负责任”,这是曾经的业内人士赵先生对记者总结的缘由。
赵先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劳务中介。他告诉记者,每年夏天是不少制造加工企业的订单高峰期,而这时又正值农忙,很多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务农;企业需要大量临时工,放暑假的大学生很受青睐。企业会把用人需求通过多渠道发布,这就引起了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一般是先到先得,先把学生领到厂里再说。为求保险,中介一般会多拉人。往往企业只需20人,中介拉来100人,到厂里一看只剩下10个空缺。”
“多拉人”的背后也有经济考虑:路费、住宿费等正常费用,服装费、押金等违法收取的费用,都让中介有利可图。2011年夏天,小官等大学生碰到的即是这种情况。当年6月25日晚,来自河南新乡的小官等100名大学生交了200元路费,乘大巴来上海。27日上午,学生们得知原先安排的工厂已招满,中介要给大家换厂,但辗转松江、金山等地依然没找到工作,最后在公安部门帮助下返回河南。
为吸引大学生,中介往往开出诱人价码:“月薪超过3000元”、“包吃包住,找不到工作全额退款”……不过,这些承诺往往会变成过眼云烟。曾有河南工业大学学生来沪到电脑配件公司打工,工作一个多月后,每人工资卡上仅有百余元。原来,虽然中介说“包吃包住”,但厂家未给过如此承诺,因而将食宿费从工资中扣除。
赵先生告诉记者,“成功介绍一名大学生打暑期工,中介人员可赚得近200元。拉100个人来打工,前后忙活几天,就能赚到2万。”
中介如何拉来大学生?校园代理不可或缺。校园代理通常是老师、班级辅导员或学生干部,负责鼓动学生打工,并将人员统计好后交给中介。“校园代理往往以热心人的身份出现,但其实他们赚得也不少。学生交的费用,他们可以抽成。比如,从外地赶赴上海的车费,校园代理能抽两到三成;如果介绍工作成功,有的代理还能从学生打工的工资中抽取近一成的酬劳。”
部分“学生打工被骗”事件中,校园代理难辞其咎。如今年6月,老师和中介人员把学生带到工厂后,竟不管学生们和工厂未谈妥工作条件,弃学生不顾自行离去、手机关机,导致人生地不熟的学生们流落街头。
旅游历练想法致维权意识薄弱 专家建议学生打工应有法可依
除了中介人员、校园代理“无利不起早”,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差、维权意识弱也是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当初被“黑中介”带到上海打工时,肖奇根本没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干什么。“面试了一家保安公司,但我连公司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中介口头允诺月薪3500元,我们一伙男生在车上就已经开始盘算两个月的工资要怎么花。到了上海,人生地不熟,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
来旅游的心态,见世面、历练历练的想法,让大学生们在意识到可能被骗后怠于、羞于维权。“中介人员在收车费、服装费时反复说,这是他给我们提供一个踏入社会的好机会,我们应该感激。发现事情不对劲后,我们还互相安慰,觉得花几百元钱来上海玩一圈也值,一开始根本没想到要去报警求助。”
事实上,劳动保障部门等开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一些商业职业中介机构即便收费,原则上也应向用工单位收费,而不是求职者。至于用工单位,任何向求职者收取保证金、押金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明表示,“黑中介往往利用监管漏洞,通过网络大量散布虚假暑期就业消息,骗取经验不足、求职心切的大学生。因此,大学生要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刘晓明看来,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值得提倡,但由于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缺失,容易造成大学生打工被骗而又投诉无门的尴尬局面。“我国劳动法未将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大学生规定为劳动者。因此,大学生暑假打工,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等均无法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专家建议将学生假期打工也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畴,这不仅是为学生考虑,也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相关准则依据。有了明确规定,即便双方发生矛盾,也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12333人力资源保障热线咨询人员提醒,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时一定要签署书面协议,将劳务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重要条款约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协议将成为人民法院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